近日,石家莊市財政局、科技局印發《石家莊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將主要通過對企業創新項目的支持,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加快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創新活力和市場競爭力的企業。
創新資金項目重點支持生物制藥、電子信息、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新材料、資源與環境、高端裝備制造等領域,以及采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技術創新項目。主要采取無償資助方式,支持額度不超過項目相關研發總經費的30%,且不超過50萬元。
申請創新資金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符合石家莊市產業技術政策;技術水平高、創新性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在技術、工藝或產品性能上有較大的創新或有實質性的改進;按照產業鏈專業化分工和規模化生產的要求,能形成功能部件的研發和配套生產,產品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項目執行期一般不超過2年,驗收時項目產品應達到一定銷售規模。申請該資金項目的企業需在石家莊市內注冊和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的,注冊資本應不少于30萬元,每年用于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經費不低于當年營業收入的5%;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年營業收入不高于5000萬元;申報項目尚未形成銷售規模,項目計劃新增投資在1000萬元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對于已經上市的企業及無創新性的單純引進或擴產項目、低水平重復項目、單純基本建設項目、一般加工的工業項目,或項目已列入國家或省、市科技計劃并得到科技經費支持,尚未驗收的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