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鼓勵企業提高科技研發投入,加快傳統產業升級步伐,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引導企業逐步走上創新驅動的發展軌道,清河縣委縣政府連續出臺了《關于鼓勵支持企業轉型升級的暫行規定》、《關于鼓勵企業新上電腦橫機的暫行辦法》等優惠政策,規定對被認定為省級和國家級的企業技術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分別給予1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企業給予每項專利1萬元的獎勵;對購買電腦橫機的企業,除了每臺給予2000元、4000元的資金補貼外,同時給予貸款資金擔保,擔保額度達到購置設備金額的50%;對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三年內給予企業所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增量縣留成部分等額獎勵。
優惠政策的出臺,對吸引外部人才來清創業、激發專業技術人員創新熱情、鼓勵企業提高研發投入和購進先進設備起到了積極地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