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頒布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定的實施即將走過第一個“三年”。依規定,高新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即至2011年底,我市首批獲證的2批50家高新技術企業面臨復審。在第一批報審的36家高新技術企業中,我市35家企業通過了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專家的復審,通過率達97.2%。
據了解,為幫助企業更好地理解政策文件精神并組織好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復審材料。高新處組織50家企業代表召開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復審申報輔導培訓會,為企業深入解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材料組織注意事項、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網上申報操作指南及申報工作應注意的問題等內容。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旨在突出企業主體地位、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的發展。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均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在一定時期內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